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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關于進一步嚴肅會議紀律的通知 常機管〔2018〕4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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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各處室,局屬各單位: 會風是工作作風的重要內(nèi)容和具體體現(xiàn)。為貫徹執(zhí)行市委、市政府關于嚴肅會議紀律的相關規(guī)定,“十帶頭十嚴禁”進一步糾正“四風”問題,切實維護會議的嚴肅性,提高工作效率,現(xiàn)就進一步嚴肅局會議紀律、整頓會風通知如下。 (一)嚴格會議報到制度。參會人員要按照會議通知要求報到,按時參加會議,原則上提前5分鐘進入會場,堅決杜絕遲到和早退現(xiàn)象。 (二)嚴格會議請假制度。凡有局領導主持召開或出席的會議,原則上不得請假,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(xù)。局主要領導主持召開或出席的會議,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局屬單位班子成員須向局主要領導請假;局機關工作人員須提出書面請假申請,報告詳細事由,處室負責人須經(jīng)局主要領導批準。局分管領導主持召開或出席的會議,須向會議主辦處室(單位)提出書面請假。未經(jīng)批準,不得無故缺席或擅自安排其他人員代會。 (三)嚴格遵守會場紀律。參會人員要嚴格遵守會場紀律,自覺維護會場秩序,集中精力開好會議。會議期間,要關閉通訊工具或?qū)⑵渲糜陟o音狀態(tài),嚴禁在會場打瞌睡、接打電話、“開小會”,自覺保持會場安靜。不得隨意出入會場,滯留會場外抽煙聊天,不得干與會議無關的其他事情。 (四)嚴格控制會議時間。一般性工作會議原則上不超過1個小時,切實做到開短會、講短話。 (五)嚴格會風會紀督查和責任追究。建立會風會紀監(jiān)督通報制度,將會風會紀作為加強作風建設和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的重要內(nèi)容。會議主辦處室(單位)應做好請假人員書面請假備案工作,凡全局性會議,由局辦公室和組織人事處進行全程督查,對違反會風會紀情況每季進行通報,年終一并納入考核。
常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|